鄂尔多斯市人才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是经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人才鄂尔多斯”战略部署,积极搭建高端人才引进的市场化平台、人才专属服务的专业化平台、人才科创服务的综合性平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大众化平台,聚焦“高端人才服务、人才公共服务、人才科创服务、教育培训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五大业务板块,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面助力鄂尔多斯市“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全力打造全国高端国资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一)线年9月27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接收(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文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请设置为“姓名+所报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3)其他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笔试事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再单独通知。
1.笔试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需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在坚持总人数不的前提下由招聘方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2.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进行,笔试选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四)线.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复审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相关事宜,未进入资格复审的,不再单独通知。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3.资格复审未通过则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递补,对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报名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递补人员。报名人员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1.时间、地点:进入面试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相关事宜,未进入面试的,不再单独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将重点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语言表达、仪表形象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招聘岗位实际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3.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相关事宜,未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不再单独通知。
1.体检:体检在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为入职体检要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递补进入。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并配合考察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司视情况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公示期结束不影响录用的,履行相关入职程序。入职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一)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司对应聘人员资料严格及妥善保管,应聘人员资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无论录用与否,资料不予退回。
(三)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要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说明,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四)公司有权调整招聘岗位和数量,录用人员要服从岗位调整,对不服从调整者,公司有权利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因手机号码错误、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收到相关通知的,责任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