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13]35号)要求,充分发挥有关大中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作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就业服务,拟于2013年11月和2014年3月开展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协办单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大连、抚顺、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厦门、济南、青岛、武汉、长沙、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四)技术支持:中国国家人才网()提供技术支持,并同步在全国公共招聘网()、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发布信息。
本届活动将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基础性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灵活有效的就业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活动期间,由中国国家人才网和各协办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网站共同举办城市联合网络招聘大会,并实行统一宣传、统一标识、统一平台、统一信息发布。各协办城市应积极收集本地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按照大会提供的技术方案(见附件1)要求及时上传相关信息。中国国家人才网将以网络招聘会形式将各协办城市招聘信息集中向社会发布。全国公共招聘网()、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以及各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网站同步发布。
为有序引导高校毕业生跨区域就业,同时,也为地方引进人才服务,活动期间或前后,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将首次组织全国跨区域校园巡回招聘活动,拟选择部分高校比较集中、毕业生规模较大的城市设立巡回招聘点,发动有需求的城市及其他省、市组织本地用人单位组团到巡回招聘点开展校园专场招聘活动,形成跨区域招聘的品牌和规模效应。第一阶段校园巡回招聘活动拟于11月下旬依次在西安、长沙、武汉进行,第二阶段校园巡回招聘活动拟于2014年3月在北京、南京进行。巡回招聘活动拟在常规现场招聘会的同时,探索采取网上“统一信息发布、简历投递和初筛、面试预约”与现场招聘会面谈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提高供需对接的效果。(详见附件2)
活动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配套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咨询和各类服务活动。在招聘会现场循环播放我部制作的《路在脚下——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宣传片》,开设“就业服务咨询台”,帮助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用人需求。要印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读本、就业服务流程指南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高校毕业生,从高校毕业生的实际需要出发,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活动期间,我部成立由就业促进司、宣传中心、人才中心等单位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协办城市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指定专门机构,明确专门人员,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保证活动所需工作经费。
(二)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各协办城市要按照部里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除参加统一的网络招聘大会外,有需求的城市及其他省、市可组团参加各巡回招聘点的活动,填报组团申请书(见附件3)。还可根据当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其他服务活动,增强活动的社会效果。各地要积极组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扩大本次活动宣传的覆盖面,形成城市联动的良好态势。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各地要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各种欺诈行为的发生。活动期间,对高校毕业生应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参加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毕业生收费或变相收费。我部设立活动监督电话,各地也应设立监督电话,并予以公布,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各地要认真做好相关现场招聘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进行。
每个阶段的活动结束后,请各协办城市对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行跟踪,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填报联合招聘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并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总结(包括参加网络招聘大会、跨区域校园巡回招聘及其他服务活动的情况)和统计表报送联合招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