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教育学门类、文学门类、历史学门类、理学门类、工学门类、农学门类、医学门类、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等学科专业的高层次人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工作积极适应能力强,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强。
1.本公告中各层次人才的引进业绩成果,应届毕业生为近3年取得,非应届毕业生为近5年取得。
3.各类引进博士人才须与学校签订引进协议,服务期限一般不少于8年;可根据学校政策申报校聘高级职称,解决配偶工作;人才待遇以实际签订的引进协议为准,涉及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均为税前待遇。
2.面试、考察。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面试、考察。
3.体检公示。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