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成交候选人为上述所列情形的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响应;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响应者,请于2024年12月23日09:00至2024年12月25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00时整 。
5.5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666号宁波农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宁兴大厦20楼2008室)。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因本项目采购文件为匿名获取,与本项目相关的更正信息等通知均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上进行公告通知,潜在供应商务必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每日不定时浏览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项目公告网站,浏览并下载项目采购文件的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如有),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针对本项目响应有关事项应当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询问相关事宜。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012